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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一边是希望尽可能多地享受农民工带来的服务,一边却想尽办法将农民工等贫民驱赶出城市。” ——这是事实,但也是合法的。 秦晖认为,要保障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权利,一方面要给他们迁徙和建房的自由,另一方面政府要改善他们的福利。 ——“迁徙和建房的自由”要给的么?谁能给他们自由?如果说他们不自由了,没有自由了,那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的剥夺自由-囚犯,一种是非法的剥夺自由,奴隶。他们是囚犯还是奴隶? “中国的城市贫民,没法分到福利房,也不允许自己搭建贫民窟,那就只有住工厂宿舍。”秦晖认为,在一些城市,政府部门甚至限制城市贫民租房,城管等部门更是对城市贫民搭建住房严加禁止。 ——这有错么?城管条例已经通过各级人大通过了,成为法律了,广州的还征求了网民意见。可以作为个人对社会不满,对代表不满,但不可以对法律不满!为什么呢?因为法律的制定是人民代表制定的,人民代表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人民的意志的。所以,制定的法律必须遵守。除非发现法律本身违法违宪。 而针对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强力推行的城中村改造计划,秦晖认为这是典型的剥夺城市贫民的居住权利。 ——土地是国家的,人民只是寄居于其上。作为城市土地的所有者,市政府,有权处置其所拥有的土地。 秦晖认为,给城市贫民兴建贫民窟的权利,也是一种告别过去对贫民“既不给自由,又不给福利”的可取做法。 ——现在人民的权利只能要求建贫民窟???虽然从道义上说得过去,但于法不合。因为,土地不是归他所有,他无权决定在别人的土地上建什么东西。此外,就算可以给权利,但也要征得全体所有人的同意。符合公正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