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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发表《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主题演讲时指出,“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 现代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城市化。现代城市能更有效地创造财富,也能够吸引更多劳动者进入,加上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等原因,许多农民背井离乡进入城市谋生,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但是,在目前城乡分治的情况下,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却无法扎根,许多农民在城市打工几年后仍然要回到农村,城市只是他们淘金的地方,而不是一个永久生活的地方。这无疑与城市化的潮流相背离,因此,如何顺应历史潮流,让农民工能在城市里扎根,是非常迫切的问题。 但在现阶段,不可能所有进入城市的人都拥有住房,而能够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也只限于城市居民。因此,如何让农民工们在城市里拥有一个低成本的立足之地,是政府部门必须考虑的。从这个角度上,笔者认为,秦晖教授所说的“在城市边缘地带兴建贫民区”,就是一个务实、理性的建议。 农民工有贫民区可住,留守儿童现象就可以逐步消除,让上亿人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不必长年骨肉分离;可以让贫困者安心工作,而不必身在城市,心忧乡村。从这个意义上说,贫民区是温馨的,而不是寒冷的;是人道的,而不是歧视性的;是政府的一个善政,而非城市的阴暗面。而且,这也是在现实条件下的一种次优选择,是城市化过程中的权宜之计。一些发达国家都曾经历过这个过程,我们为何不能勇敢地面对,让它合理地存在呢? 如果一个农民工能够住在贫民区里,他至少不必为“今晚住在哪里”而发愁,也比几十个人在建筑工地上挤大通铺强得多,他们还可以获得在城市里扎根的机会,这样,他们就能慢慢融入城市。如此看来,贫民区为农民工们提供了一个向城市过渡的跳板。 在这个意义上说,贫民区不一定意味着贫困和高犯罪率,它本来就是城市扩张与发展的伴生物。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大的趋势是要消灭贫民区,让每一个人都能体面而有保障地生活。但是,在当下,农民工们能够通过贫民区而融入城市,其实正是实现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恰恰意味着社会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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