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的沈兰曾在某调查公司打过工,辞职2年后自以为对公司贡献很大,遂写信和发短信向前老板索要30万的补偿,并扬言不给钱就揭发老板偷税漏税的行为。 家在下关的沈兰已经40多岁,下岗多年。2002年时,她应聘到某调查公司上班,负责向企业推销自己公司的调查业务。2004年5月份的一天,沈兰被公司派往人才市场负责招聘新员工。当天中午,老板江云查岗时,沈兰提前脱岗,这让老板很不高兴。回去后,沈兰也因此接到了老板的解雇通知。 江云称,解雇时支付了1300多元的工资、补偿给沈兰,沈兰写下了收条并离开了这家调查公司。然而在2006年8月19日那天,江云接到了一封奇怪的信。这封信中,沈兰提出要向江云索要高达30万的欠债。“我给你做了100多万的业务,你却对我这么凶,还炒我鱿鱼,又欠我医疗费和差旅费,我算了一下有30万块钱。我为你的公司贡献这么大,你就该补偿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现在父亲去世,家里也急需要用钱,你给我打30万块钱来。” 信中,江云还看到沈兰以不给钱就揭发自己相要挟。“你不给钱的话,我就去税务部门检举揭发你偷税漏税。”沈兰在信中写道。江云起先是打算与沈兰沟通解释,但沈兰不仅没有收回自己的非分之想,还继续以举报偷漏税相威胁,并三番五次用小灵通和手机发送短信给江云,催促江云快点给钱。无奈之下,江云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沈兰被警方传唤,在警方的讯问下,沈兰对自己敲诈勒索前老板江云的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下午,该案在白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沈兰号啕大哭。“我那时候父亲去世,自己一个人关在小屋子里憋着,脑子糊涂了,竟去敲诈别人,我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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