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以灵活方 式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时应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登记表由所在高校备案;凡在离校时有意向就业单位及其他灵活就业方式的毕业生,应在学校 进行意向就业登记,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毕业生,均应在学校进行待就业登记,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 待就业登记表》。
福建省人事厅特别强调,一经查实虚假就业现象,对相关学校在就业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相关人才中介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