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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富去买墓?炒活人墓[收藏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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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作者:
ufolee
发表时间:
2008/04/23 13:25
点击:
80次

最高可罚50万各地掀起“购墓热”

 

据透露,经营墓地利润十分惊人,特别是豪华墓地,有的利润竟然高达300%以上。经营者将本是寄予哀思的节日变成了“暴利场”。“要想富,去买墓”的变形观念,也使生者为了逝者的安息,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墓奴”由此而生。   

 

清明将至,墓地售卖场面异常火爆,价格也虚高不下,有些地方竟然达到每平方米万元以上。 一位刚刚花了10万余元购置了一块中档墓地的购墓者说,过去做“房奴”,现在,不仅要做“房奴”,还要做“墓奴”,“这种苦不堪言的现实,何时是个终结?”

 

实际上,炒作墓地,哄抬价格的现象不仅没有终结的迹象,反而在愈演愈烈。任意打开一家墓园网站,其价格表上墓地价格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几十万。一家墓园网站上特别标注了一款最贵的墓地,价格是50多万元,附属说明为:欧式设计,墓碑材质是汉白玉,占地面积18平方米。粗略一算,这块墓地每平米的价格竟然高达2.8万元。

 

对策

 

遏制“墓奴”现象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遏制“墓奴”现象,最根本的是要购墓者摒弃那些封建迷信思想。 而一位民政部官员告诉记者,由于现行《殡葬管理条例》的制定时间较早,已不能适应目前的客观情况,这也是造成“炒墓”现象泛滥的一方面原因。

 

据透露,针对这种现象,正在研讨的《殡葬条例(修改稿)》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为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出现违规现象,《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稿)第二十九条则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这条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出售墓穴用地超过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的情况和未经许可变更公墓建设许可事项。”

 

这个条例的修订,不仅是“墓奴”们所期待的,也是更多购墓者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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