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女生12年前被碎尸1000块 网帖今说杀人过程

出处:西陆新锐解读 作者:倒霉催的80后 时间:2008-06-24 08:56:54 点击:5471

 

发帖者描述太过详细被部分网友怀疑是凶嫌,警方表示关注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

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近日,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以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

这个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

南大女生被碎尸1000块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里留有阴影。

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

“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件,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它们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

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黑弥撒”的猜测 ]

[猜测一]

凶手可能是学医的?

2008年6月19日21:49,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然出现了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黑弥撒”首先声称,他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

声明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

“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猜测二]

他们通过摇滚认识?

这篇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因为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内向的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

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

“黑弥撒”就从这种极端音乐入手,勾划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

“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更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猜测三]

杀人源于心理阴影?

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惨剧?“黑弥撒”也给予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

“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

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最后,“黑弥撒”还对凶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番描述:“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网友:发帖者就是凶嫌!

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6月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接着,“很多的”用了3000多字,写了三个部分,分析为何“黑弥撒”可能是凶手。

“很多的”认为,“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黑弥撒”“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通过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文本分析,“很多的”说:“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安机关提供信息。而事实是,楼主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

“很多的”特别提到,“黑弥撒”“非常着重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主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

[不同意见]

跟帖中,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黑弥撒”只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分析此案。

有网友说:“居然有那么多人怀疑楼主,既然楼主喜欢音乐,所以联想到打口碟上也是自然的。”有的网友说:“楼主你分析得太强大了,人家都怀疑你了。唉,听听哥特金属就被怀疑是变态。怀疑楼主的人也够傻的。”

网友跟帖选登

作者:心酸也浪漫

楼主是传说中的福尔摩斯?

作者:不死火焰鸟

打口碟,哥特,幽暗、孤寂的古堡废墟,破楼,死亡,吸血鬼,异教哥特,撒旦教派,黑弥撒——南大被碎尸女生。将这些全部联系起来,可见,楼主作为嫌疑人的可能性最大!

作者:广州坏家伙

我怀疑楼主已经将整件案情和盘托出,此案须从南大门口卖“打口碟”的查起!查一查她从什么地方买到这些打口碟,重点调查一下卖碟片的人,以及她买这些碟片用什么来听,到什么人的家里借CD机听。

我怀疑凶手就是楼主,楼主就是当年在南大附近卖碟片或者是常客。并且楼主涉及一个叫“黑弥撒”的组织!

作者:读书小二郎

楼主写的是想法,也有分析。

但是就如前面网友说过的,这种分析不充分,主线非常明显,缺乏发散性思维。弊端就是当你的直觉正确,那么案子就破了;但是当你直觉错误,那么整个案子要推倒重来。

作者:幼儿园肄业

有人说楼主是凶手,呵呵,一个有如此心理素质的凶手,会浅薄到十几年后将自己“一时兴起”做的案子拿出来晒吗?

作者:lansezuiai

黑弥撒也许知道凶手是谁,发这帖子再次引起人们注意。希望快点破案。

黑弥撒:我是真凶我会发帖?

自述:血案发生时才14岁,发帖仅为引来更多高手探讨此案

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

昨天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作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是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之所以网名叫“黑弥撒”,是因为Black Mass(黑弥撒)是自己喜欢的一张重金属音乐专辑.。

“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想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

对网友们对自己就是凶嫌的怀疑,黑弥撒觉得很好笑:“想一下,真凶会蠢到直接在网上叙述作案经过并且留下自己的QQ吗?警察要找到我并不难。”

警方:对帖子线索进行分析

昨天,记者和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刑侦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浏览了所有的帖子后告诉记者,他们将组织人力对帖子所提供的一些线索作进一步的分析,他们对网友的热情表示感谢。同时也强调,警方对此案的侦破也从未放弃过。

而黑弥撒对警方的关注很是欣慰,他称能得到警方的重视是他发帖的初衷。他也表示,如有可能自己很希望能和办案的警官沟通,更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助警方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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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杀人马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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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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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13  
[14楼] 作者:202.180.143.* 发表时间:2008-07-08 17:29:00

还记得又不外国电影交沉默的羔羊吗,大家去看下,可能会有所发现。

 

[13楼] 作者:220.168.162.* 发表时间:2008-06-26 09:39:58
作为楼主能发这样的贴子,对案件描述清晰.警察要重视.
[12楼] 作者:222.219.80.* 发表时间:2008-06-26 08:51:51
发表文章的人好像没有脑子,竞发表这样没有品味的文章.
[11楼] 作者:220.176.178.* 发表时间:2008-06-26 00:01:24
现在衣冠楚楚的禽兽实在太多了.希望刚入大学的女生千万不要轻信陌生人.那些个色狼对女性心理非常了解.会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对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让她们一步步入套,最后总是手到擒来!
[10楼] 作者:220.176.178.* 发表时间:2008-06-25 23:47:14
公安机关早该将凶手绳之以法了.不过我相信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破.因为公安机关只会放弃一些没有社会压力的普通的盗窃案或抢劫案. 以我的推测,凶手可能是个已婚的.该女生因为正使他的婚姻受到严重威胁,或已经破坏了凶犯的婚姻而惨遭杀身之祸!因为性格内向的女生,反叛性非常强,而且一旦性起决不计后果!
[9楼] 作者:wts1957 发表时间:2008-06-25 22:26:37
我想黑弥撒对旧凶杀案发贴原因有四.其一是怕这起极其残忍的凶杀案就这么不了了之.其二不好指责当地警方不力或无能.其三是在社会上生活了十几年或许对此案有些线索.或者对凶案有怀疑人.出於某些原因不主动找警方.发帖的目的就是要引起轰动.争议警方能主动找他.其三他对犯罪心理学投好有点研究就借此发挥一下.其四是出于某种原因想达到某种意义或目的.但不一定是凶疑人.
[8楼] 作者:117.36.5.* 发表时间:2008-06-25 20:12:13
我96年的时候也在南方上学,当时的正版碟30-50元一张,盗版碟10元一张,一般在校园或大街上流动卖,基本不用吆喝,往外一掏就被人围上抢购,有没有碟机都上,有碟无机可以去有碟机的同学哪儿听。至于打口碟一般在音响店买,哪儿一箱箱,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任你挑,很少有人串街卖。当时听镭射音乐是一种时尚,高消费,往往一个宿舍的哥们姐们凑份子合伙买碟机,但这都不是主流,当时的主流是听单放机或组合音响,有相当一部分同学直到大学毕业也没能力买一部属于自己的单放机,为了练英语听力,许多买不起单放机的同学不得不依靠学校电教室的语音听力设备
[7楼] 作者:117.36.5.* 发表时间:2008-06-25 20:10:25
我96年的时候也在南方上学,当时的正版碟30-50元一张,盗版碟10元一张,一般在校园或大街上流动卖,基本不用吆喝,往外一掏就被人围上抢购,有没有碟机都上,有碟无机可以去有碟机的同学哪儿听。至于打口碟一般在音响店买,哪儿一箱箱,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任你挑,很少有人串街卖。当时听镭射音乐是一种时尚,高消费,往往一个宿舍的哥们姐们凑份子合伙买碟机,但这都不是主流,当时的主流是听单放机或组合音响,有相当一部分同学直到大学毕业也没能力买一部属于自己的单放机,为了练英语听力,许多买不起单放机的同学不得不依靠学校电教室的语音听力设备
[6楼] 作者:218.80.240.* 发表时间:2008-06-25 19:06:23
侵害别人的生命罪该万死。
[5楼] 作者:117.11.41.* 发表时间:2008-06-25 18:20:18
不要不负责任地乱说!他是不是凶手不是你们说了算!恨人不死吗?就好象你们都看见了!现在只有警察才有权利调查他!警察现在都没说他是凶手,你们就拍板了!
[4楼] 作者:221.218.242.* 发表时间:2008-06-25 17:47:32
就是他,写作者。
[3楼] 作者:222.209.210.* 发表时间:2008-06-25 15:52:05
恩楼上的说的很对什么事情都可能的!过去12年了有些人就是说抓不到他了!找借口说出过程 聪明反被聪明误。我怀疑最大的也是他!!!
[2楼] 作者:117.44.40.* 发表时间:2008-06-25 11:28:38
网友们对自己就是凶嫌的怀疑,黑弥撒觉得很好笑:“想一下,真凶会蠢到直接在网上叙述作案经过并且留下自己的QQ吗?警察要找到我并不难。” ----这没什么好笑,一个心理素质高的凶手,也会是成熟稳重的人,他看见警方至今还是未破案,会得意的忘形的,认为把杀人过程和细节写入书中,警方还是没办法破案。 可见,楼主“黑弥撒”作为嫌疑人的可能性是大的!
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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