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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2日,万科深圳金域蓝湾二期入伙了.凭借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声称以理念奠基、视道德伦理重于商业利益,是万科的特色。我就不得不选万科的房子. 事隔入伙四年两个月两天后,2008年6月14日中午12:30,房间内发生震耳的爆炸声,并连续不断,尤如放鞭炮.待我们发现时,阳台左边整扇钢化门自爆,门面成了如小指般的颗粒,些许玻璃碎渣散落在厅内,我感到万分庆幸的是我十个月的儿子恰好午睡了,否则门边的塑料地毡就是他的活动范围,真的不敢想象我儿子如果当场会受到什么样的恐吓,以及身上会有多少玻璃渣子. 我打了电话,请物业的工程人员前来查看.工程人员说这种事情只有自己负责,我万分不敢相信会得到这样的答复.我让他再找管理处的主管前来,结果那个主管带着一脸的批判前来,估计他非常不乐意来与业主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在工程人员与他的手机通话中,我听到工程人员说业主不同意的类似语句. 这个主管也非常强硬地回答是由自己负责,后来为了推拖干系,真接说这种事不由他们负责,由我们和地产人员沟通,并说可以让一个地产人员上来与我们做详细沟通. 等待了一个小时以后,地产人员上来了,开门见山地告诉我:玻璃门自爆与地产一点责任也没有,他们不会管这种事,如果业主想要再换扇门,万科可以帮忙联系厂商,由业主自己沟通价格之类的事情. 我问:万科不负责吗? 他当时态度相当强硬地回答:你签了合同,只有两年的保修期. 我记得曾经在哪里看到一篇文章说法律不保护格式合同,商家的保护性条款是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再问他:你们的合同条款是保护性条款,法律是不保护的,如果今天我们有人受伤了,你们万科怎么办?你们也不负责吗? 他说:没有办法.这种事不由万科负责任. 难道生命在万科的面前就这么脆弱吗?我当时相当生气:你们万科一直讲什么社会责任,讲什么业主第一,你们有没有做到?其它的玻璃门也会自爆? 他说:有可能. 我再问:那什么时候再爆? 他答:不清楚. 我告诉他:我的卧室就是几块大玻璃,我很没有安全感,我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爆,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当场碰到这样的事,几颗定时炸弹一直陪着我.而且卧室的玻璃爆了,就直接掉到二十楼以下,那就是人命了. 他更滑稽地说:如果你没有安全感,你可以不住在这里,可以搬走.我完全想象不到这就是全中国住宅第一品牌的万科员工告诉我的.如果是这样,我为什么要买万科的房? 我当时只是想晕,一时真没有想到如何回答他. 然后,他说这是海边的房子,会遇上这样的问题,可能是设计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我即刻说:既然是你们设计出现了问题,你们万科更应该负责任. 他当即又否认了.只是说你们要自己负责任,如果要换,可以帮忙找厂家,还表明之前的厂家已经不在深圳了,不可能再联系那一家了,现在只有换一家. 我至始至终不知道他们用的是什么样的厂家,也不清楚那厂家的信誉,只是问他:玻璃的质量有问题,难道他们就不负责任? 他说:万科用的是绝对好质量的玻璃,进行了检测. 我说:行,你们检测了,那我要你们的检测报告.他表明可以给我看,但是我问他要的时候,他又说只是抽查的,并不是每一块玻璃都检测了. 我感觉自己极其无助,在我最需要帮助我的时候,万科派来了四个员工前前后后地告诉我,要我自己承担地产的错误.我只是告诉他,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安全感的问题,现在我没有安全感了,不敢再走近玻璃门. 我要求他给我一个答复,他说要自理.我说我不接受,要求万科给我一个正式的答复,以书面的,证实他今天所说的话,但是他不同意,说这个书面的东西他绝对不给我.我要求他向上请示,第二天上午给我答复,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收到任何一位万科人员的答复.可能,这件事,对于万科就真的算了. 他临走的时候说了:你们想怎么样都可以,万科就是不会负责任.我说:我明白,你们是大公司欺负个体,店大欺客可能就是这样的意思. 另外一位告诉我:你们算不错的了,还有人来给你们解释,之前的几个业主都在投诉,但是地产根本就不理,从来没有人上楼给过解释,其他业主也是自理. 我很清楚,我也要自理了,但是中国一个平民的维权真的这么难吗? 万科金域蓝湾在物权法之前拼命卖车位,引起业主的愤怒,但是又如何?我们能怎么样?万科照样卖得风生水起. 我想起了万科网页的一段话:万科认为,坚守价值底线、拒绝利益诱惑,坚持以专业能力从市场获取公平回报,是万科获得成功的基石。公司致力于通过规范、透明的企业文化和稳健、专注的发展模式,成为最受客户、最受投资者、最受员工欢迎,最受社会尊重的企业。凭借公司治理和道德准则上的表现,公司连续五年入选"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连续第四年获得"中国最佳企业公民"称号。 可是,你们配吗? 万科,面临中国强烈需要具有社会责任和诚信的时候,你们还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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